


人民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是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可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工作。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草案同时规定:经人民法院确认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书,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他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0 年 8 月 28 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法律明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调解法将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公民与公民
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公民与法人
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公民职工与所在企业
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
其他
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等。
根据人民调解法的内容与实施细节,公司自主研发“司法在线人民调解系统”,旨在解决人民调解信息化综合需求,提高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管理。
1、基于 PHP 平台的 B/S 架构,Mysql 数据库高效设计。
2、本系统的软、硬件采用模块化结构,具有灵活性及扩展性,以适应不同行政区域化分层需要;
3、本系统具有自诊断功能,对数据紊乱、通信故障等可自动恢复,确保服务提供的正常性。
4、本系统具有友好的人机对话界面和业务流程自定义能力,良有好的权限分级管理功能。
5、本系统具备数据库管理、配置管理、报表管理、日常维护管理、WEB 信息发布等基本功能。
开放性:
本系统的各种模块、接口、数据文件、数据库,包括对象引用及数据结构等,对用户公开,从软件构架到本系统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都支持用户的二次开发。
标准化:
本制定了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规定、总控开发手册、最新PHP编码规范、源码管理规范、系统测试操作手册、类命名规范、程序修改处理规范、工程质量控制方法、错误处理规范等规范制度,保证了系统的标准化。
经济性:
本系统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系统综合造价及维护成本。硬件配置的选型为日后的扩充留有冗余,根据目前的情况考虑了 1~3 年的系统扩充,并未满配置。
可靠性:
本系统的软硬件解决均有可靠性的保证。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及对数据传送的实时性,提供纠错及自身监视、检测功能,并提供了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备份等功能。
安全性:
本系统具备统一完善的安全机制。建立在数据加密、用户授权确认机制上的开放型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对客户端和服务器端使用防病毒软件防止病毒侵入和曼延。
可操作性:
本系统采用直观的中文图形界面,方便易学、易于操作、界面友好,并提供完整、实用的操作手册。
可维护性:
本系统具有自身及系统维护的功能,并提供易于安装的标准安装程序、完善的操作以及详尽的培训。
可扩展性:
本系统符合国际标准,具有跨平台、跨数据库的兼容能力,同时我们在总体设计时充分考虑应用的需求趋势,在保证满足未来 2~3 年的需求的情况下,进一步保证易于未来的升级扩容的需要。系统的软件总线机制,使软件模块可以灵活的挂接到系统中,实现系统功能的轻松扩充。
容错性:
本期系统软件具有较强的抗误操作能力,不会因为误操作而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当系统软件局部功能模块发生故障时,不影响其他模块的正常运行。
2011 年 1 月 1 日,随着《人民调解法》的正式生效,在司法实践中建立一套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如规范化的管理,集中式的信息查询与分析,相关调解案例分析,适应于法律的正确性评价,区域性的对比分析,司法调解员的培训、事后领导的审阅评价等功能。本解决方案根据现有人民调解司法实践以及《人民调解法》规定的章节设计了全省“司法在线人民调解管理系统”,整个系统在设立中心服务器,采用 B/S结构,业务承载于 INTERNET 或司法专网上给全省所有司法所提供 WEB 服务,司法所只要能上网就能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完成储如信息录入,数据查询,报表生成,案例案件打印等功能,系统管理员则能实现行政区域分类,分级分权限管理,窗口化定制,报表统计分析,数据录入,公告发布,统计查询行等功能,详细描述如后所述。

本系统软件采用 B/S 模式设计,在系统的组网和软件设计过程中,本着模块化、层次化的设计思想,可以增加、增强不同层次的模块功能,对系统进行升级和改进,而不影响其他部分的设计。从结构上分为三层,数据采集层、数据处理层和应用层。

物理层
操作系统级,网络传输,主要为系统提供最基础的物理资源。
数据采集层
数据采集层起到传递控制命令和数据采集的作用,然后通过软件总线前转给相应的核心管理功能包。
数据处理层
数据处理层主要由三大构件组成:数据配置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数据呈现模块,同时数据处理层还提供安全服务,事务管理和系统自身管理功能。
应用层
应用层是通过软件总线与核心管理包进行交互。应用层功能(如调解员管理、数据查询、报表功能、权限管理、事件管理等)包含了执行用户功能所需的应用逻辑,每一个事务都可以从数据服务器中获取数据,对用户所特定的功能进行分析和报告。
整个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以下子模块组成:调解员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纠纷管理、报表查询统计、法律信息查询、系统管理等。

调解员管理:主要针对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进行管理,如人民调解员录用、解聘、基础信息、导动信息、考核、评价、奖惩等。

用户管理:主要完成系统内根据级别、职别的不同进行用户增加、删除、修改等功能。

权限管理:即分级分权限管理,主要针用户的权限分配,如工作组管理员,法官,调解员、能访问那些服务,是什么角色等。

纠纷管理:主要针对被调解的事件进行管理,由人民调解员负责录入,如所属事件分录,当事人信息,双方纠纷描述,调解过程,调解结果,当事人双方意见等。

书面案件管理:主要针对案件进行管理,由人民调解员负责录入,如所属事件分录,当事人信息,双方纠纷描述,调解过程,调解结果,当事人双方意见等。
PDF卷宗生成:主要针对案件进行书面卷宗自动生成。

调查记录:记录案件的调查过程。

调解记录:记录案件的调解过程。

调查协议书:最后生成案件卷宗及案件详情内容记录。

报表查询统计:进行系统内相关事件的查询统计,如调解事件查询,调解员信息查询,分类查询,并生成相关的报表。报表管理具有报表生成的灵活性和报表呈现的多样性,并且允许生成EXCEL报表格式。
法律资料查询:提供不同法律详细内容的查询,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相关,经济法,合同法,婚姻法等。
系统管理:系统管理是对系统的运行状况、自身安全和存储等情况的管理。通过系统维护,提供措施来保证系统能够安全可靠的运行。主要有修改和配置系统参数,系统日志功能、用户重登录功能、数据库的备份和恢复等功能。

